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此外,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除依法公示外,还要按要求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还要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保健食品原料范围有新要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保健功能目录规定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原料目录界定了注册与备案的通道,纳入原料目录的,可以直接备案。此外,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
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
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施行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